公告修正「國立臺灣大學博士後(級)研究人員薪級表」及「國立臺灣大學計畫專任研究助理支給參考表」各1份,並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。本校建教合作計畫專任人員辦理113年度調薪作業相關注意事項詳如說明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發佈時間:2024-01-19 發布人:蔡秉真
- 依總統113年1月8日華總一經字第11300001971號令、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、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公告內容及本校研究發展處112年12月15日校研發字第1120118402號公告辧理。
- 本次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修正旨揭薪級表及參考表,並溯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,所屬計畫主持人如欲依本次修正,調整其計畫項下適用該薪級表及參考表之專任研究人員薪資,請先審酌計畫經費,並填具「建教合作計畫人員113年度因應薪資調整4%申請書」,經核章後循程序儘速送醫學院研發分處辦理。領有薪酬加給人員,計畫主持人得於本薪及薪酬加給之4%額度內進行調整。但委補助機關(構)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- 另研發處核定之高教深耕計畫-人力結構改善聘任之博士後研究人員(經費代碼:L4000)得比照辦理。研發處核撥計畫(經費代碼:L1、7、8、9),請計畫主持人審酌計畫經費辦理調薪作業。至國科會補助之延聘博士級研究人員得否調整,需待國科會公告後另行通知。
- 勞健保投保級距將依規定自完成簽核後申請表送達人事室之次月1日起調整,投保級距調整前之月份,如有補發薪資差額者,請用人單位依規定至本校「帳務系統/所得報帳/各類所得」辦理報帳作業。
相關檔案
1.本校1130002246A號函
2.博士後(級)研究人員薪級表
3.專任助理支給參考表
4.調薪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