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 收費辦法 收費辦法

收費標準

  1. 價格:以4小時為計次單位,未滿4小時者以一次計(以有人員進入實驗室的時間來計算,若有分段則須以另次計),每位PI依所屬單位收費標準如下表所示
    PI所屬單位 臺灣大學醫學校區
    (醫學院、公衛學院、 附設醫院)
    臺灣大學
    其它學院
    收費標準
    (單位:新臺幣元/次)
    1,500元 2,250元

【備註】:

  • 計畫主持人及實驗操作人員皆為本校聘任人員,以校內標準收費。
  • 計畫主持人為本校聘任人員,但是操作人員含計劃 co-PI單位聘請的校外人員,以校內標準的2倍收費。
  • 計劃 co-PI為本校聘任人員,但是計畫主持人及操作人員為校外人員,以校內標準的5倍收費。
  • 為確保操作人員安全,每次操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。
  1. 收費標準主要以維持BSL-3實驗室運作及維護等費用進行評估。定期重新計算成本,需要調整時另行公告。
    【備註】:本實驗室不提供防護衣及實驗用耗材,如有需要請使用者自行準備。
  2. 本院新進助理教授(到職五年內,且最近一年計劃獲補助總經費未達200萬元者)所申請之第一共研儀器使用經費,亦可用於BSL-3實驗室使用上。

收費流程

  1. 欲進入BSL-3實驗室操作實驗者,須事先向BSL-3實驗室管理員預約登記使用時間。
  2. 使用前請先下載「繳費單(預)」表格填妥,使用當日再將此「繳費單(預)」正本交由管理員收存以備審計單位查核,使用者請妥善保存影印副本以利日後報帳核銷。
  3. 每月初管理員會以計畫主持人為對象,以一個月為週期統計使用狀況,並向醫學院出納股辦理預開收據。
  4. 管理員填妥「繳費單(月結)」表格後通知使用者繳費。
  5. 「繳費單(月結)」表格經使用者確認金額無誤簽收後,將「繳費單(月結)」及紅色收據聯轉交負責實驗室帳務之人員報帳,開立黏存單繳費。
  6. 使用者若選擇以現金支付,請持「繳費單(月結)」及現金至醫學院出納股直接繳費。

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第一共同研究室BSL-3實驗室

BSL-3 Lab of the First Core Laboratory, College of Medicine,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

管理人員: 林邑鞙小姐 TEL: 02-23123456 分機 288283 傳真:02-2394-9688 E-mail: linys1009@ntu.edu.tw

實驗室地址:100 臺北市仁愛路一段1號R416 (臺大醫學院 基礎醫學大樓R416)